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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分离痊愈的定义及标准
      155次浏览  时间:2019-11-23

      在精神疾病的治疗中,精神分裂属于比较麻烦的一种疾病,精神分裂的患者不仅在患病的时候会对自己的生活和他人的造成影响伤害,在疾病治疗的时候也会出现疾病反复的时候。临床实践中,判断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否痊愈,往往过度依赖于症状;这一观点建立在症状与功能水平具有强相关性的基础之上。

      然而,决定精神分裂症转归的若干维度,如症状及社会心理功能,其内在相关性的强度并不高。例如,阳性症状往往是治疗的首要靶点,但此类症状仅能解释患者社会心理功能差异的一小部分,而阴性症状、认知症状、抑郁焦虑症状等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已经得到了众多研究的支持。近年来,复原力(resilience)、内化的病耻感等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注意。

      因此,在定义精神分裂症的痊愈时,不能仅仅围绕其中某一维度(如症状),而应整合多个维度的状况,且应同时获得医生、患者、患者家属及研究者的一致认可。

      哪些维度的权重更高?尽管尚存争议,但很多人认为,社会心理功能的恢复比无症状更重要;换言之,若患者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阳性症状,如轻度的多疑或幻听,但社会心理功能已恢复至较理想的水平,相比于以牺牲社会功能的代价换取症状的全面消失,前者距离痊愈或许更近一步。

      目前,研究者在定义痊愈时往往同时要求症状缓解及功能恢复。例如,Liberman等指出,患者需要在随访24个月时保持良好的社交及职业功能,而对核心症状的要求相对宽松——简明精神科评定量表(BPRS)阳性症状条目的评分在4分(中度)以下。有研究者要求,除症状显著缓解外,患者的功能大体评定量表(GAF)总分需要在65分以上。一方面,有研究者呼吁对痊愈的定义进行统一,并强调进行量化评估;另一方面,近年来也有人指出,患者的痊愈进程各不相同,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标准,而应进行个体化的定义。